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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下半年MPA毕业档案信息填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量:

MPA毕业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方式统一为中国邮政EMS。离校前,请每位毕业研究生及时填报、确认档案转递信息。完成档案转递后,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EMS邮寄单号,请注意跟踪档案转递信息,确保档案按时、安全到达档案接收单位。

 

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具体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确定档案去向并网上填报转递信息

填报对象范围:202112月获学位的研究生。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1216-1224组织毕业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ehall.ynu.edu.cn/new/index.html),在档案管理功能模块自主填报档案转递信息。

 

       1.非定向毕业生

转递去向为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仅接收昆明四个主城区生源的同学),直接在档案接收部门名称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接收单位名称即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三方协议、调档函或接收函)。

转递去向为上述单位以外的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类别选择其他,请根据系统各个字段的提示填写具体的档案转递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三方协议、调档函或接收函)。

转递去向为生源地的同学,请准确填写档案转递去向,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调档函或接收函;若生源地人才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不开具调档函直接接收档案的,需上传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请确保上传证明材料内容与转递去向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特别注意:接收地址只可填写就业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不可由本人接收;档案接收地行政区划应逐级选择至//区(县),再进行后续信息填写。

 

2.定向毕业生

培养方式为定向的研究生,也需在系统填报档案转递去向,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默认为签署定向协议的单位,不可修改;其它内容(如档案接收地行政区划、档案接收地街道信息、单位内接收部门、档案接收联系人、档案接收联系电话、档案接收地邮编等)请自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定向协议或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请确保上传证明材料的内容与定向单位名称等信息一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毕业生网上确认转递信息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11220-1228组织毕业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档案确认功能模块,确认已被审核过的档案转递信息。超过截止时间未确认的,系统将默认为转递信息正确无误。

1.审核未通过的

请根据审核意见重新填报转递去向,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档案转递去向信息确认。

2.审核通过且填报信息无误的

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若所有字段核对正确无误,即可点击确认按钮,完成确认后,离校系统内研究生院(档案)环节将自动更新为审核通过状态。

3. 信息确认后仍需进行修改或未登记的信息确认后仍需进行修改的同学,请于20211227-1230日携带三方协议或调档函原件,由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委托他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至研究生院档案室现场修改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毕业生填报档案转递去向信息前应与所填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并办好接收手续、确认该单位能够接收档案,按时填报并确认档案转递去向信息,且确保上传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清晰度,否则导致档案转递错误、退回、遗失或由此产生其他不良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院档案室地址:呈贡校区北门敬宾楼1201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33328

 

 

MPA办公室

20211217